鄭文燦:蘆竹運動中心、文創(chuàng)公園「雙贏方案」,2015年規(guī)劃完畢,4年如期如質完成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(qū)域情報
鄭文燦:蘆竹運動中心、文創(chuàng)公園「雙贏方案」,2015年規(guī)劃完畢,4年如期如質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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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鄭文燦:蘆竹運動中心、文創(chuàng)公園「雙贏方案」,2015年規(guī)劃完畢,4年如期如質完成
【MyGoNews林湘慈/綜合報導】有關報載蘆竹國民運動中心方案,桃園市長鄭文燦2015年4月13日表示,蘆竹運動中心及文創(chuàng)公園都會興建,市府所提出的雙贏方案一定會成功,不會變卦。
 
鄭文燦指出,媒體報導蘆竹運動中心遷址需重新申請並收回經費,乃行政作業(yè)流程的規(guī)定,遷址計畫繳回原補助經費為正常程序。針對遷址興建,市府會依照相關規(guī)定,重新再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補助,經費不足部分,將由市府編列。
 
依照教育部體育署「國民運動中心規(guī)劃參考準則」,人口數達15萬人的行政區(qū),可以申請國民運動中心補助。目前蘆竹區(qū)的人口數達15萬2千人,且人口數呈正向成長中。鄭文燦強調,市府會抓緊進度,並做好財務規(guī)劃,同步進行預算申請、興建規(guī)劃及土地取得作業(yè),預計將於今年完成相關工作,並於4年內,如期如質完成蘆竹運動中心的興建。
 
鄭文燦表示,保護樹木、珍惜古蹟及興建運動中心,都是市民的期待。他在上任後,提出蘆竹運動中心在距原址250公尺的五福游泳地場地遷址興建,原址則配合古蹟活化及保存老樹群,改為蘆竹文創(chuàng)公園及蘆竹文創(chuàng)中心。鄭文燦指出,這是雙贏方案,解決原本舊縣府時代的僵局。
 
鄭文燦表示,舊縣府時期,前蘆竹市公所以800萬經費進行蘆竹運動中心的規(guī)劃案,但在選址的過程中,並未進行文化資產調查,忽略該址文化資產的價值;另外,舊縣府也把該址的「前內政部北區(qū)兒童之家院長宿舍」指定為古蹟,使得運動中心及縣定古蹟造成衝突,讓蘆竹運動中心推動在舊縣府時代,就已呈現擱置狀態(tài),形成僵局,針對前蘆竹市公所選址過程的疏漏,市府將進行行政調查。